2014/04/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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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爆卦] 徵求4/10林森南路8巷目擊民眾所拍照片

作者 blackbox0124 (盒子 黑)
標題 [爆卦] 徵求4/10林森南路8巷目擊民眾所拍照片
時間 Sun Apr 13 21:56:41 2014

4/10林森南路8巷民宅攝影機遭到自稱派出所警察的不明人士破壞,
10:25PM 剛好有目擊民眾有拍到照片!!!!
如有看到這篇請提供您所拍下的照片!
http://ppt.cc/QuPf (如有冒犯也請告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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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發經過:

雲端錄影畫面:

被拔歪+拔電的照片
http://ppt.cc/qtzg

04/10(四)
位於林森南路8巷的 Skywatch 直播系統雲端攝影機突然斷線
架設攝影機的屋主手機收到攝影機之斷線通知,發現攝影機遭到破壞
此為調閱錄到斷線前最後一秒之雲端錄影

22:23:57開始破壞

22:24:30與目擊民眾對話
破壞人士A:請問這個...這個好了嗎?這可以用掉了嗎?
民眾:這個你們是...要...?你們是哪邊哪個單位的?
破壞人士A:因為這個...結束了,不知道,曉不曉得這個可不可以...?
民眾:對對對,可是這個應該會有人來?
(民眾不知道這是屋主購入的)

破壞人士B:喔是喔。
破壞人士A:那你可以通知一下?先通知一下好不好。
(那為何你沒通知就先破壞?)
民眾: 嘿,ok...那是...?
破壞人士A:我是...這邊派出所的。
民眾: 喔...對對警察...他們會來收啦。
破壞人士A:你先通知一下啦。
民眾:喔好。
破壞人士B:謝謝謝謝。

*22:25:07 有民眾正在拍照,希望如有看到這消息能提供照片
http://ppt.cc/QuPf

22:25:58
破壞人士(AB不明):現在要拆掉就對了?
破壞人士(AB不明):他是那個捏!那個 那個
破壞人士(AB不明):網路 網路!

22:26:11
攝影機電源遭拔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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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續處理:

方分局長出面澄清絕非員警,強調依法就辦,歡迎提供事證:
http://www.nexttv.com.tw/news/realtime/social/11005740

於是小魯4/11晚間就到中正一仁愛派出所詢問,
畫面中被攝影機拍到的穿反光背心的仁愛路派出所警員
要我轉達給各家媒體以下訊息:
「仁愛路派出所表示:4/10晚間仁愛路派出所員警皆著制服,
保證破壞人士絕非仁愛路派出所員警。
對於破壞人士們自稱是派出所員警,再次確認非仁愛路派出所所屬員警。
昏暗之中並無法認出破壞者樣貌是否為其他派出所便衣警察。
派出所所屬警員無人看到破壞時的狀況,
也沒有跟破壞人士有任何的交談與接觸。」

4/12小魯來到忠孝東路派出所調閱路口監視器錄影檔
http://ppt.cc/tquH 編號EC136路口監視器

從下午等到晚上,因為忠東派出所員警表示這個議題很敏感,
要我等到所長回來裁示才能讓我申請觀看。
沒關係,小魯就等。
等待的過程中,其實派出所內警員人都很好,
大家也都虧說這兩名破壞人士應該是反串的啦,要抹黑警察的啦!

直到我調出檔案後,大家就變安靜了。
然後開始打電話了。

我無法翻拍影像或是拍照,因為有以下規定:
為管控調閱秩序,確保資料安全,依據中正一分局100年7月4日北市警
預字第10032803800號函規定,影像畫面不得進行翻拍(拍攝),
應自系統複製影像畫面使用。惟如依據『檢察,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
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』等規定,有發佈影像畫面告知民眾注意防範或籲
請協助指認必要時,於符合『偵查不公開』原則,經單位主官同意後,
得依本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,調閱影像畫面供媒體拍攝。

但我已經把影像牢牢筆記住,也已經報案
e化案號:P1030462AP0Z2A8

路口監視器畫面中,
明顯看到22:21:12有兩名人士從拒馬內遠方往拒馬走。
A.戴眼鏡長運動外套,拉鏈拉至頂,外套下半截是綠色或黃色
運動長褲有兩條白色條紋
B.深色短袖短褲

22:22:26
破壞人士與拒馬內警察對話後進進出出拒馬。

22:23:49
警察與破壞人士同一時間往拒馬外走出。
警察往前巡邏,破壞人士往右開始破壞。
A.拆攝影機 B.把風

期間警察不斷回頭觀看,民眾也有在看

22:26:27
兩名破壞人士回到拒馬內,有打電話的動作

22:27:22
往拒馬外走,出現在路口監視器前,之後消失在畫面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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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同學也是好朋友,是中正一的督查。
聽到這消息,
我只跟他說是不是警察只要說找不到人,一切就沒轍了。
是不是只能期望調查的警察有良知?

他只回我兩個字:真的。

......

我昨天晚上也請鑑識人員去採指紋了,
現場又遇到那天穿反光背心的仁愛派出所林姓員警。
我問他:你那天真的沒看到這兩個人,真的沒跟他們說過話嗎?
他回答:我真的不記得了,來來往往這麼多人,很多人跟警察說謝謝,
你想我有可能每一個都記得嗎?

恩,有道理,
全部都忘記了。
我也謝謝你給我這樣的一課。

最後補充一點:
拒馬內只有幾種人可以進出並且需要查驗身份:
1.居民 2.警察 3.議員 3.立院與中興大樓工作人員

不想被分局長說我不提證據就亂說話,
所以請目擊民眾也協助提供照片,
不然就只能期盼調查人員的良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