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4/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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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爆卦] 我只是想告訴你們現場的真相

作者 vi22888 (vi)
標題 [爆卦] 我只是想告訴你們現場的真相
時間 Sat Apr 12 11:28:30 2014

對不起好像是我分類錯誤了,
朋友說這篇有被推爆
可是一覺醒來發現被刪文了所以叫我再發一次
造成大家困擾不好意思

我是一個大學生
我今天從頭到尾幾乎都站在警局最前面,聽得非常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
,所以我想要還原這次的「路過」的真相!
在中正一分局前面的我們不是為了學運也不是為了服貿,是要方仰寧為今早(4/11)驅離
在立法院正門廣場的公投盟一事道歉.為什麼要道歉?
因為:
一、方仰寧局長事前說好不驅離但是卻違背諾言;
二、驅離違法,因為驅離之前警方應該舉牌,但411早上驅離之前沒有舉牌;三、臺北市
警察局說公投盟未來的集會申請通通不准通過,但警方的宣稱根本於法無據;
四、行政院當晚的血腥鎮壓
現場我們在沒有事先約好之下,逐漸喊出了四個訴求:
一、方仰寧為行政院當晚的血腥鎮壓與411清晨的違法驅離正式道歉;
二、方仰寧下台;
三、將路權歸還人民;
四、方仰寧還原真相,供出下令鎮壓的上級。

當下,方仰寧其實並沒有要道歉的誠意,
並且也始終不肯正式道歉一直迂迴官腔,
後來甚至還不是由他親自聲明而是由黃越綏代為開口,所以我們才會那麼不爽!
我希望大家不要因為媒體取材的關係,
認為局長從一開始就很有誠意要道歉,可是我們卻一直打斷他,
因為我可以保證絕對不是這樣!

我們的確因為群情激憤,常常有鼓譟的現象,但是我們還是有讓局長講話
不過他的言談間不斷以學生概括群眾(但是現場一半以上應該為上班族)
甚至還說出要現場的志工糾察隊管秩序(重點是大家自發性路過,何來的糾察隊?),
所以當他開口後才會引來許多噓聲
我們不是受誰控制也不是誰帶頭
當場的大家絕大多數都是氣不過所以站出來的公民
而關於暗殺一事,洪崇晏並沒有要做威嚇的意思,
他只是說如果方仰寧再繼續姑息不道歉,方局長就真的要很小心了,
因為他可能會害馬政府滅亡,也可能會害他自己被暗殺
然後我必須澄清
他沒有要瘋子或是要不到糖吃的小孩一樣
現場他應該比大多數人都還要冷靜

另外,當場我們非常強調的就是要高層出來
讓基層員警休息和下班
因為我們也知道他們只是公務員
更重要的是我們喊出
「誰下令誰負責」
並不是盲目只要方仰寧局長下台了事
我們要的是真相

對於方仰寧局長,我今天本來希望他可以正視憲法與人權
我只能說我真的非常失望!
當我們在和方仰寧局長對話時,他的回答實在是令人難以苟同
我們問他:「請問你憑哪一項法條驅離蔡教授?」
方仰寧局長竟然回答:「你們家的門口、你們家的範圍被人家佔了,屋主來跟警察報案,
要把他們請出去…」這樣如此荒謬的言論!
蔡丁貴教授公投盟是有合法申請路權的!!
立法院門口是誰家?你家嗎??還是國民黨的黨產嗎??
人民難道沒有集會遊行的自由權嗎!?

當我們問他是不是有承諾不要驅離
他也承認他說過不強制驅離,所以他只是「柔性」勸離!這樣的回答簡直讓人難以接受…
然後他宣稱沒有一個人背銬上手銬,也沒有一個人受傷…
那411清晨發生的事情難道是我們鬼遮眼了??

重點是公投盟合法在那裡已經有五年的時間,我們質問方仰寧局長憑什麼宣佈公投盟日後
沒有權力申請集會遊行?
他竟然反嗆說:「請問你有看過許可通知書嗎?不要人云亦云…」
真的非常令人作噁!
請看看這個:
http://c1pp.tcpd.gov.tw/ct.asp?xItem=74242137&ctNode=15035&mp=108021

這是他們所發佈的白紙黑字聲明稿!當現場民眾把這個公然違憲的證據念出來,局長馬上
就被打臉了…真的非常無恥!我不懂他怎麼有臉狡辯
更誇張的是他今天在議會被質詢時,
有議員提出他怎麼可以永久禁止特定團體集會申請,
結果方仰寧竟然回說蔡已申復,然而往後蔡再申請集遊,
「他也不會同意」
若因此衍生違法違憲之責,他也不會逃避
所以這代表就算如此作為是「違憲」他也要做
這樣的話他怎麼敢說出口?
他背後的上級究竟憑什麼這樣霸道?

我們不能夠眼看人民基本權利被侵犯還認為警方是依法行政!
或許很多人對這件事抱持負面的評價
但是我無法認同人權被踐踏
所以我今天才會站出來

[補充]
有人質疑:「是否有意見就可以聚眾前往政府機關?」答案是肯定的。
集會遊行表達意見保障人民有權前往主管機關前集會表達政治意見。
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18號解釋中已明白表示:
因臨時性、急迫性事由而為集會遊行,不需事前申請許可甚至報備。
為何不採釋憲?或走司法程序?
因為緩不濟急,釋憲從聲請到解釋文作成,甚至可長達1000日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