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4/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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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[問卦] 違憲?

作者 wahaha99 (此方不可長)
標題 Re: [問卦] 違憲?
時間 Sat Apr 12 04:52:20 2014

※ 引述《CreamStew (奶油濃湯)》之銘言:
: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
: 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。
: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,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,
: 均受憲法之保障。
: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,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,
: 避免緊急危難,維持社會秩序,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,
: 不得以法律限制之。

: 嚴格來說,方仰寧要硬凹的話,他也不能說是違憲,
: 為了維持社會秩序,為了增進公共利益,他也是可以不受理公投盟集會遊行
: 我是覺得這樣有點沒道理,不過就算給司法調查,方仰寧大概也不會被撤職
: 為什麼他會說違憲也不受理,大概是他覺得這樣也不算違憲吧

你自己貼憲法 14 + 22 + 23 = 等於什麼?

<< 要為了各種公共利益而限制人民自由, 要有法律! >>

方局長永久禁止某團體申請,
說他違憲是因為 << 法律 >> 沒有授予他這樣的權力!!!

: 我是不太懂憲法的優先權,不知道各位怎麼看

我只覺得難怪你還支持國民黨。

: 另外,立法院的警察權在全台灣只有一個人能動,那個人是誰我不能說,
: 不覺得這次批鬥對象錯人了嗎
: 避免大家浪費時間人肉,先告訴大家雖然我反馬英九,
: 但我是KMT支持者,支持2016王朱配,
: 直接END的可以先叫我下去領500,謝謝